5月9日,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(下称“北京证监局”)官网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,将两起看似微不足道、实则影响恶劣的证券市场信息操纵案公之于众。自媒体运营者冯朋朋与班可可因编造、传播涉及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的虚假信息,扰乱证券市场,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119.83元、173.70元,两名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总计不足300元,并各处以20万元与25万元的高额罚款,合计罚没金额超过45万元。

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

此次被处罚的冯朋朋、班可可均为自媒体运营者,两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,其行为已构成扰乱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。据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,冯朋朋,男,1982年10月出生,住址为北京市昌平区;班可可,男,1989年11月出生,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。两人的违法事实清晰明确,时间线完整可追溯。

2025年8月29日22时11分,冯朋朋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,发布了一篇包含“相关方大量追加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”等虚假内容的文章,该文章发布后迅速在互联网平台传播、扩散。经查,冯朋朋通过此次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,仅获利119.83元,该收益主要来源于文章的流量分成。2025年8月31日,涉事相关方发现该虚假信息后,要求冯朋朋删除文章,冯朋朋随即执行了删除操作,试图挽回影响。

班可可则是在互联网上获取了冯朋朋发布的虚假文章后,对其进行改写加工,增加了大量夸大性描述,使虚假信息更具误导性,随后于2025年8月30日18时24分,通过其个人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篇改写后的文章。与冯朋朋相比,班可可发布的虚假文章传播范围更广、误导性更强,但其违法所得同样微薄,仅为173.70元,与冯朋朋的获利合计不足300元。同样在2025年8月31日,涉事相关方要求班可可删除其发布的虚假文章,班可可也及时进行了删除。为澄清不实信息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涉事相关方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发布澄清声明,明确驳斥了“大量追加芯片订单”的虚假信息。

北京证监局经过立案调查,认定冯朋朋、班可可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关于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扰乱证券市场”的规定,构成了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“扰乱证券市场”的违法行为。

近年来,随着自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,部分自媒体运营者为追求流量和短期利益,不惜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尤其是聚焦芯片、新能源、医药等热门赛道的上市公司信息,极易引发市场波动,误导投资者决策,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,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。

为净化资本市场舆论环境,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,多部门已形成联合打击股市“小作文”的常态化机制。此前,最高人民法院、中国证监会曾联合发布《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依法打击编传虚假信息、“维权黑产”、发行上市环节不正当竞争等干扰市场正常运行、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。对于通过编传“小作文”等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、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,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