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,一场舆论风暴曾掀开了“心机商标”的本质。
从“千禾0”酱油到白象“多半”袋面,再从“壹号土”猪到“山里来的土”鸡蛋……这些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误解了商品的产地、品质等关键信息,被质疑玩文字游戏。
一年多时间过去,红星资本局调查发现,当前,在线下超市、线上电商平台,部分靠“心机商标”博取消费者眼球、误导消费者认知的商品仍然在售卖。
有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,破局的关键,是让企业认识到:任何通过误导消费者获取的短期利益,都会以品牌声誉的长期透支为代价。要构建相应的环境,让“心机商标”成为一笔不划算的生意。
有商品“心机商标”仍然存在
消费者:这一类商标就是在误导人
3月中旬,红星资本局走访调查了线下商超、线上电商平台发现,多款曾被媒体曝光、消费者吐槽过的商品,有部分商品的包装有所变化,但“心机商标”相关问题仍然存在。
线下商超内的商品
以潘婷3分钟奇迹护发素为例,其靠一句经典的广告词“潘婷护发素,3分钟奇迹”,把护发素产品的功效植入人心,让消费者误认为使用了这款产品后,发质能迅速得到改善。
在某线下商超,潘婷3分钟奇迹护发素的瓶身上额外贴了一句说明:“源自实验数据,在实验条件下,对比保洁公司内部非滋润型洗发产品,使用效果因人而异。”
红星资本局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天猫“潘婷官方旗舰店”,该店的客服告诉红星资本局,“潘婷3分钟奇迹”这一整体名称是注册商标,但其背后有数据支持。第三方实验报告显示,实验模拟经历了三个月累计损伤的发束,在使用该产品后能得到显著改善。
当红星资本局向该客服索要报告时,该客服表示暂时无法提供。
红星资本局发现,不仅有品牌方用商标让消费者曲解产品功效,还有商品利用商标让消费者误认产地。
一款名为“青藏湖食用盐”的商品,如果消费者仅从名字进行判断,可能会认为这款盐的产地是青藏高原的盐湖。在京东“青藏湖旗舰店”的“问大家”专区,有消费者提问称,“是青藏高原的原材料吗?”“是真正的青藏湖盐吗?原盐的产地是哪里?”
截图自京东“青藏湖旗舰店”
不过,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,这款盐名字中的“青藏湖”为商标。
3月13日,红星资本局以消费者身份向京东“青藏湖旗舰店”的客服咨询,当问及该款盐属于湖盐还是井盐等信息时,该客服没有正面回答,只重复表示“是未加碘精纯盐哦。”
红星资本局注意到,经过去年的舆论风波后,有品牌更换了包装,但“心机商标”仍存在于外包装上,比如,简爱酸奶的“其他没了”商标。
有消费者曾在社交平台吐槽称,当初选择购买简爱的酸奶,就是冲着“其他没了”四个字,误以为是配料干净,结果发现这是商标,“到底是真的‘其他没了’?还是用商标混淆视听?这不误导人吗?!”
而红星资本局在走访中发现,在简爱酸奶的新包装上,“其他没了”商标仍然存在,只是相对不那么显眼。
线下商超内的简爱酸奶
误导行为侵犯消费者权利
“商标注册合法不代表使用合法”
四川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、致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主任董杰告诉红星资本局,这些“心机商标”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准注册,意味着其作为商标的专用权是合法的;但是,商标注册的合法,绝不代表其使用行为必然合法。
“如果在实际使用中,故意通过字体、排版、颜色等方式,将‘心机商标’部分突出显示,而将真实的、限定性的商品名称弱化,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真实属性(如成分、质量、产地、重量等)产生误解,这就可能同时违反多项法律。”董杰对红星资本局说。
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宇涛也告诉红星资本局,一方面,申请成功的商标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;另一方面,这些商标若在实际使用中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,则该使用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不具备实质合法性。
董杰还向红星资本局表示,权利证书不是违法使用商标的“护身符”。这些“心机商标”持有“商标权”,但实际使用中若构成误导,其使用行为就是违法的,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。
张宇涛建议称,消费者在购物时,可以分三步:一看“®”等标识,相关文字旁有“®”标识的,需警惕是商标而非产品描述;再核查配料表、产品参数、克重等官方标注信息;最后辨别“®”是否把完整宣传词汇进行拆分,需警惕是否为刻意误导的搭配方式。
“当看到商标被特殊设计、部分字样异常突出时,(消费者)心里就要打一个问号,主动去寻找被弱化的、完整的真实信息。消费者需要提高辨别力,但问题的根源在于经营者,这是经营者的责任,不应本末倒置。”董杰对红星资本局说。
当消费者遇到“心机商标”想要维权,可以做些什么?
张宇涛告诉红星资本局,消费者主要可以通过四种渠道维权:①与经营者协商,提出合理诉求;②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;③收集证明误导存在的证据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;④针对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,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不过,董杰向红星资本局表示,单个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、收益低;监管部门也需要接到一定数量的投诉或主动发现,才会介入调查。更有效的司法途径或是由法定机关或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。
商标法拟修改
让“心机商标”成为不划算生意
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,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下称“商标法”)修改已取得重大进展。《商标法(修订草案)》于2025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,并于当年12月22日至27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第一次审议。
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2026年1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介绍,此次商标法的修改是一次全面系统的修改。针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,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“心机商标”,加大整治力度,情形严重的撤销商标。
张宇涛告诉红星资本局,在修订后,商标法明确“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”为行政违法行为,将误导式商标纳入规制范围,且对误导性商标的处罚体系将更明确合理。
据媒体报道,商标法(修订草案)增加规定,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,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董杰告诉红星资本局,商标法正处于修订征求意见阶段。修订的精神是强化使用义务,打击恶意注册,引导商标注册回归“识别来源”的本源。可以预见,未来对商标的注册审查更严、无效更易,且可能会注重与广告法等的衔接,形成法律合围。
董杰认为,部分企业雇佣专业团队,研究法律和审查标准的缝隙,把聪明才智用在“规避”而非“诚信”上;执法的决心和消费者的“较真”则是破局的关键,更多消费者、公益组织等积极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和举报,市场监管部门的常态化主动监管,才能形成强大威慑。
“最终,是让企业清醒认识到:任何通过误导消费者获取的短期利益,都会以品牌声誉的长期透支为代价。要构建相应的环境,需要法律‘长牙’、消费者和媒体监督、行业自律、监管严管,让“心机商标”成为一笔不划算的生意。”董杰对红星资本局说。
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
编辑 肖世清 审核 高升祥